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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谷軒
    劉谷軒 2011/09/15 21:19

    首先,同志不代表有愛滋,就像黑人不見得會搶劫一樣,直接如此預設的人是既沒知識又可恥的。
    今天這件悲劇的問題出在台大醫院的作業流程,不在於這位不知道自己孩子罹患愛滋的母親,她的確是一片好心。
    那麼她是否應該事先叮嚀醫護人員「我的孩子是同性戀」呢?我認為「不應該」,
    哪怕這次的事件也許真的可能在她替兒子出櫃之後防患於未然,但她還是不需要這麼做。
    原因很簡單,只要醫院方面依照正常的作業流程,不論她講或不講都還是可以發現捐贈者是愛滋病患,
    換句話說,問題出在醫院;如果我們的醫療檢驗能力低落到必須依賴這位媽媽的提醒,那台大醫院也未免太無能了。

    我認為這位母親不需要公布兒子性向,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這其中有歧視的因子作祟。
    請設想,如果這媽媽當時告誡了醫護人員「我兒子是同志」,對方因此戒慎恐懼,因而檢查出了問題,這代表了什麼?
    對社會大眾來說,這等於是在強化「同性戀就是愛滋病的溫床」、「同志=愛滋」等以偏概全的想法,
    對醫護人員來說,這等於是證明了他們也認同「同志的疾病特別多」、「同志很容易得愛滋」的想法,
    這些都是在強化歧視、合理化歧視;當然,從後見之明來看,這樣做可能會救了五個無辜的病患,
    我也相信這位媽媽現在會覺得「早知道我就提醒他們」,但這正是「從頭錯到尾」的地方;
    一開始就不該有歧視,院方不必也不該因為對方的性向而有不同的作業程序,管他是不是同志都要一視同仁、仔細檢查,
    而事後指責這個媽媽沒有附和這個歧視,否則就可以拯救無辜者,這就像是指責總統不肯捐出薪水害得窮人沒飯吃一樣,
    乍聽之下言之成理,但根本就是搞錯了方向,這完全是制度的問題,怎麼會要求犧牲某些個人利益來解決?

    我想,會有這種「妳怎麼沒告訴大家妳兒子是同志?」的想法的人,應該都認為「同性戀是愛滋病的高風險族群」,
    這樣的人並不在少數,而且不只是一般民眾,連我們的官方、醫界也多抱持這樣的想法。
    最明顯的證據就在我們對捐血的規定上,因為同性戀算是「感染愛滋高危險族群」,是不得捐血的,
    每次我去捐血都會看到這樣的歧視條款,這兩年還增加了口頭詢問,問你是不是同志、問你有幾個性伴侶…
    表面上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一再強調「愛滋病毒不會找特定的族群,卻會找上有特定『危險行為』的人」,
    卻又直接把同志(起碼是男同志)當成「嫌犯」,檢方甚至還起訴捐血的同志(前兩年很轟動的新聞);
    官員說「要保障受血者的權益」,但嫖妓、多重性伴侶者卻只要「淨身」2年後就解禁了(且不論其中還有其他的歧視)。
    我相信,很多民眾是同意目前官方的作法的,換句話說,大家認同「以歧視某些人來換取其他人的安全」,
    其實我也不認為這樣的作法全然不可取,但我是反對的,就像要求那位媽媽要替自己的孩子出櫃一樣,捨本逐末,
    不要求官方標準一致、加強管理,採用更先進的作法(例如NAT篩檢),反過來以強化歧視來解決問題,
    其結果只會讓專責單位殆忽職守,問題難以改善而已,這難道不是官民雙方共同的懶惰嗎?

  • 劉谷軒
    劉谷軒 2011/09/15 21:21

    「你不生小孩?媽的,我看不起你這個變態!」

    「你覺得我歧視你?拜託,我是依據自然法則來批評你好不好,我這人一向很客觀的,但我就是討厭你們這些違反自然天理和社會倫常的傢伙,要是你這樣的人變得越來越多,人類就有滅亡的危險,我們的國家社會就可能會瓦解!聽說學校課本裡居然有教孩子什麼叫『頂客族』、『不婚族』,這還得了;所以我打算發起連署,要求在孩子們長大前不准接觸不婚和不孕的資訊…」

    我想,在這個時代裡,上面這段文字應該不會有幾個人感到「深表同意」,為什麼?
    因為選擇單身或不生小孩是人們的「自由」,你可以不喜歡這樣做,甚至可以不喜歡這樣做的人,
    但你不會想要消滅他們,或許你還可能不反對自己的孩子選擇如此,更或許你有時看著這些人的生活時,
    也會說「好像這種生活也不錯」,然後消遣自己:「早知道我當初就…」

    我們的社會並不歧視單身漢沒小孩的人,哪怕他們是自願的也一樣。
    所以絕大多數人都會覺得一開頭那一串話是無理取鬧的瘋話;的確,那些是我虛構的文字,
    但真的有那麼瘋,那麼無理嗎?看看換個對象後,人們會怎麼說吧!

    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我討厭你,但是我沒有歧視你




    「你不生小孩?媽的,我看不起你這個變態!」

    「你覺得我歧視你?拜託,我是依據自然法則來批評你好不好,我這人一向很客觀的,但我就是討厭你們這些違反自然天理和社會倫常的傢伙,要是你這樣的人變得越來越多,人類就有滅亡的危險,我們的國家社會就可能會瓦解!聽說學校課本裡居然有教孩子什麼叫『頂客族』、『不婚族』,這還得了;所以我打算發起連署,要求在孩子們長大前不准接觸不婚和不孕的資訊…」

    我想,在這個時代裡,上面這段文字應該不會有幾個人感到「深表同意」,為什麼?
    因為選擇單身或不生小孩是人們的「自由」,你可以不喜歡這樣做,甚至可以不喜歡這樣做的人,
    但你不會想要消滅他們,或許你還可能不反對自己的孩子選擇如此,更或許你有時看著這些人的生活時,
    也會說「好像這種生活也不錯」,然後消遣自己:「早知道我當初就…」

    我們的社會並不歧視單身漢沒小孩的人,哪怕他們是自願的也一樣。
    所以絕大多數人都會覺得一開頭那一串話是無理取鬧的瘋話;的確,那些是我虛構的文字,
    但真的有那麼瘋,那麼無理嗎?看看換個對象後,人們會怎麼說吧!





    同樣沒道理的說法,卻是許多人用來攻擊同性戀的理據;
    換了對象之後,一樣的屁話居然能讓一群人覺得香氣四溢、受用無窮。
    然而情況還不僅如此,同性戀之所以會沒有小孩是生不出來,不見得是不想要小孩,
    但選擇獨身或不生的異性戀卻是出自於自己的決定,不過社會選擇批評前者、保護後者;
    而當同性戀說:「我也想要小孩啊!我也想要家庭啊!」接著想要合法結婚、領養小孩或找人捐精子卵子時,
    這些罵同性戀亡國的人一定會跳出來反對和批評,哪怕這正好就是解決他們所謂的亡國危機的辦法,
    他們仍舊會期期以為不可,再繼續找千百種理由來反對。這一切,說穿了就是「討厭同性戀」。

    同性戀在今日受到歧視,但也曾經有過風光時期。古希臘的男子以同性戀為美事,柏拉圖甚至認為這是唯一高尚的愛情。
    這聽起來也許會讓很多同志朋友感到羨慕,不過我們的時代其實也已經算得上是「第二名」了,
    今日不單只是同志的性向平權,包括性別(女權)、種族(黑人)等歧視比千百年前有極大的進步(雖然還不夠)。
    可以見得,「時代」對於歧視這個問題具有多麼高的重要性:如果你生對了時代,也許就可以避免歧視。
    然而這帶來的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歧視跟時空背景有關,那麼是否不同的時代其實均有其不自覺的歧視傾向呢?
    舉個例子,就像我以前說過的,同志是受到歧視的一群,但換個情形,很多同志卻也歧視所謂的「亂倫」,
    但兩者的情況明明就沒有多大的差別啊!可是我相信這個時代同情亂倫者的人數恐怕連支持同志者的十分之一都沒有。
    所以,歧視真的很可能是不自覺的,而絕大多數的人也可能多多少少都在歧視另一個族群,
    只有當被歧視者的人數夠多時,他們才能發出不平之鳴,並且漸漸獲得社會的關注與支持。

  • 很專情
    很專情 2012/06/07 02:06

    說了一大串,還是看沒有妳再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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